海南外国语职业教育集团
通知公告
机构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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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研究处
职能:负责组织集团院校教师钻研教法、研究职业教育,分析教育教学质量,关注社会职业教育动态,拟定教研计划,定期举行教研活动,总结和推广研究成果。

设立理由:组织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学习教育方针政策、教育理论和先进的教学经验,树立方针思想,明确教改方面,提高对教育规律的认识,完成职业教育研究课题。
 

教务管理处
职能:负责集团院校专业建设工作,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大纲,制定各学年校历和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对集团院校的教学进度定期检查与评价,对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,建立教学质量,保证体系,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等。
设立理由:全面负责教育集团院校日常教学管理的具体工作。
 
学生管理处
职能:负责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;负责集团院校学生信息系统管理;负责制定集团全年度招生计划;负责组织完成招生工作,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工作;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负责加强班主任、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等。

设立理由:全面负责教育集团院校学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。
 

师资管理处
职能:负责集团院校教师队伍建设,做好对集团院校教师的日常管理、培训、进修、考核与评职等方面工作。

设立理由:负责组织教师对政治和业务学习,以提高在职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,提高教师管理效率与管理水平。
 

人力资源处
职能:协助教育集团理事长和有关领导决定集团劳动人事政策、负责、研究贯彻执行集团劳动人事诸方面的方针、政策、指令、决议。
设立理由:就集团重大人事任免事项提供参考意见,负责拟定集团机构设置或重组方案、定编定员方案的上报。
 
项目开发处
职能:负责拟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,负责各类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,可行性论证,评估和预审,参与集团重大项目的对外谈判和组织工作。
设立理由:为集团理事长和其他领导经营业务的宏观管理,及时把握经营动态提供决策参考。